2022年8月29日,干部規孫福建省泉州市黨員領導干部在進行廉潔文化研學。上能下 (人民視覺/圖)
今后,出新任人唯親、力軍拉幫結派,政治周報破壞所在地方、團伙單位政治生態的人獲,都會成為領導干部“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刑丨主要情形”。
2022年9月19日,時政新華社發布消息稱,干部規孫中央辦公廳印發的上能下《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增加了上述條款。出新
早在2015年,力軍政治局會議就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政治周報若干規定(試行)》,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團伙形式對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規范。
七年后,規定首次修訂。
一個明顯調整的是,“不適宜擔任現職的主要情形”從10種擴大到15種。新增條款還包括:因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等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需要組織調整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因健康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1年以上的……
中組部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本次修訂新增了6條內容,整合、刪除了7條。
除了不適宜擔任現職的主要情形增加,適用范圍也有所擴大。2015年通過的試行規定適用于“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地方縣級以上黨政機關的領導干部”和“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
此次規定,除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外,還包括列入公務員法管理的其他機關和參公管理的機關(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
規定和試行規定均明確,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主要是怎樣把那些存在一定問題、但還不到嚴重違紀違法程度的干部調整下來。”前述中組部負責人解釋稱。
早在試行規定通過前,關于領導如何下的問題,就引起過有關部門關注。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2008年至2012年,中組部曾連續5年委托國家統計局獨立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發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仍然是“干部能上不能下,老實人吃虧,一把手權力過大”等。
報道稱,在試行規定出臺前,除了因違紀違法、年齡、任期屆滿、身體狀況等問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