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圖)
自2021年1月1日起,冷離婚冷靜期制度已實施近一年半。不能半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婚冷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靜期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愛恨,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冷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不能半離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婚冷,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靜期
這便是愛恨30日“離婚冷靜期”的由來。
根據民政部公布的冷數據,2021年全國共有213.9萬對夫妻完成離婚登記,不能半離較2020年的婚冷373.3萬對少了159.4萬對,離婚登記量下降約43%。靜期
一些人將離婚人數下降歸結于離婚冷靜期的愛恨實施,但有受訪者表示,這有多重原因,并不全是離婚冷靜期的作用。
司法實踐中,也出現了當事人為規避冷靜期而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現象。
那么,該如何審視離婚冷靜期的成效?
徐雅倩是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婚姻家事律師。談到離婚冷靜期的“利大于弊”,徐雅倩舉了一個例子。
懷孕期間,徐雅倩加入南京的一個寶媽群,群里都是同期生孩子的寶媽溝通育兒問題,她慢慢和群里的一些人熟絡起來了。
2021年5月,一個寶媽找到徐雅倩咨詢。這位寶媽婚齡兩年多,婚前男方已有一套房產,寶媽剛生了孩子,男方和她商量,通過假離婚的方式購買主城區的房產。
來咨詢時,兩人已前往當地民政局申請登記離婚,當時正處于離婚冷靜期期間。
“我當時也有點排斥這種做法,雖然偶爾會因為瑣事吵架,但夫妻感情還是挺好的,不是特別能接受離婚。”寶媽告訴徐雅倩,新購買的主城區房產將會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便給出以下協議:婚前房產和孩子都屬于男方,主城區房產費用的80%也由男方出資。
雙方父母都知情,日常生活照舊。徐雅倩向她表示,“假離婚”的決定太過草率,存在較大風險。但寶媽回答,“還會復婚啊,都商量好了。”徐雅倩直言,“復不復婚是一個未知數。”
徐雅倩再次向她分析了風險:她自動放棄了小孩的撫養權,爭取回來的難度是很大的;即使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女方仍可分割。
離婚冷靜期內,這位寶媽后悔了,“假離婚”沒離成。不久,她再次聯系徐雅倩,帶來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
“我發現他在我孕期就出軌了。”寶媽問徐雅倩,配偶婚內出軌的情況下怎么訴訟離婚。寶媽也意識到,雖然當時不能確定男方提出假離婚的意圖,但如果當時沒有在離婚冷靜期期間終止離婚,她將會更加被動。
最終,出于種種原因,寶媽放棄了訴訟離婚。但在徐雅倩看來,離婚冷靜期確實給她提供了更多了解自己婚姻的機會和時間。
就徐雅倩的工作經歷而言,在離婚冷靜期制度出臺之前,很多申請登記離婚的人都沒有咨詢過專業人士,這就可能導致某一方在對協議風險認知不足的情況下貿然離婚。
但對于夫妻雙方都已決定要離婚的情況,離婚冷靜期也使離婚的流程變得復雜。徐雅倩經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