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于2023年10月27日印發了《領導干部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報告制度》 (人民視覺/圖)
退休9個月后,官出數字葉青仍能接到請托、如何收手打招呼的再求電話。
曾是解干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的葉青,2003年開始擔任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預統2023年2月退休。官出數字11月15日,如何收手葉青接到一個朋友的再求電話,對方想就一件事請他給湖北某市統計局打招呼“通融”。解干計
“別人會問是預統誰讓問的,我要是官出數字把你們說出來了,我就沒責任,如何收手我不說那我就有責任。再求”對照國家統計局前段時間剛印發的解干計一份文件,葉青婉拒了朋友的預統請托。
這份名為《領導干部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報告制度》(簡稱“制度”)的文件,由國家統計局于2023年10月27日印發,11月22日起,多地統計局陸續在官網公布了制度全文。
制度共8條內容,明確了領導干部干預統計工作4類情形,并規定了統計人員記錄報告領導干部干預統計工作事項的時限和記錄方式。
自2009年以來,中央、地方先后出臺過多部規章制度以遏制統計數據造假現象。但各地的經濟數據造假行為仍然層出不窮。其中,輿論影響最大的當屬遼寧、內蒙古、天津濱海新區公開承認經濟數據造假。
之所以出現統計報告造假,一定程度上是因為領導干預。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分析,新制度對遏制統計工作中領導干部明顯干預的行為能起到明顯作用,對限制地方主要黨政領導“軟權力”的作用仍待觀察。
按照新的制度,自行修改統計資料,強令、授意、指使他人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統計數據的,都是干預統計工作。
此外,干擾、限制、阻礙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開展統計工作,對統計督察、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違法案件查處進行過問打探或者請托說情、插手干預的均被視為干預統計工作。
中部某地級市某區統計局已組織學習了制度。“相比國家統計局以往的規定,這次出臺的制度一個比較顯著的變化是對記錄方式的表述。”該局工業農業交通能源統計股一位干部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
該干部解釋,國家統計局早在2017年就出臺了類似規定,對干預統計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