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帶病上課教育部印發(fā)《關于做好冬季學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教育家長均守通知》,凡六條,文禁其中重點強調(diào):指導有發(fā)熱、止學責咳嗽等癥狀的校老師生做好防護、及時就診、師及規(guī)范治療、帶病上課科學用藥,教育家長均守不帶病上課上學;對學生患病期間的文禁作業(yè)可不做硬性要求;重點落實中小學校、幼兒園晨午檢制度、止學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校老因病缺勤缺課追蹤登記制度。師及
這些規(guī)定,帶病上課本身近乎常識,教育家長均守沒有什么問題,文禁問題在于:難道某些學校與老師都沒有自治能力,對這些近乎常識的要求都不能無條件地予以執(zhí)行,反而要一紙正式的文件來支持、約束嗎?這到底是學校與老師的問題,還是家長的問題?
首先,誰的地盤誰負責。現(xiàn)在正值呼吸道傳染疾病高發(fā)季。在學校范圍之內(nèi),如果學校強令有發(fā)熱等癥狀的老師帶病上課,那顯然對生病老師的健康不負責任,對沒有生病的孩子及其他教職員工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