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樂平公安通報:針對網傳“一男子在電梯內長時間捂住一小女孩嘴巴”一事,警方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4年11月2日21時50分許,通報我局接到報警稱一小女孩在電梯內被一男子猥褻。電梯接警后,內女我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工作,孩被并于次日凌晨2時許將劉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捂嘴經查:當日21時20分許,抱走劉某某(男,歲劉14歲)乘坐電梯時對王某某(女,某某7歲)進行捂嘴并猥褻,已被在將王某某抱出電梯時被路人發現后逃離現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行拘劉某某的???行為構成猥褻他人,我局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警方
呼吁廣大網民,通報注意保護未成年人肖像等隱私,電梯不傳謠、不信謠,避免造成受害人二次傷害,共同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