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0日,受賄孫德順審死緩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受賄一案,超億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孫德順死刑,元中緩期二年執行,信銀行原行長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判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孫德順審死緩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超億終身監禁,元中不得減刑、信銀行原行長假釋;對孫德順受賄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被判上繳國庫。受賄孫德順審死緩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超億被告人孫德順先后利用擔任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元中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信銀行原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被判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企業在獲取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9.795億余元。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德順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孫德順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孫德順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根據孫德順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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