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司法局出臺的司法涉嫌上位《關于規范出具律師事務所函的通知》引發關注。(視覺中國|供圖)
近日,局用安徽省蚌埠市司法局站上了輿論的規制風口浪尖。起因是開函一份落款時間為2025年3月25日、加蓋了該局印章的違反紅頭文件在法律圈流傳。
這份旨在規范律師“私自收案收費”的碼通知,以律師事務所出具所函為切入點,司法涉嫌上位規定律所需通過特定平臺來出具所函,局用并載明特定二維碼。規制若出具的開函所函不合規,公檢法可以不予接收,違反或不予立案。碼
看似規制律所開函流程的司法涉嫌上位一紙通知,引起律師群體的局用關注。原因在于,所函與律師的調查取證、會見、辯護等多個環節息息相關。有不少律師擔心,多一道審核程序,除增加管理成本外,律師執業權利也或受影響。已有律師就此提出備案審查建議。
網傳的《關于規范出具律師事務所函的通知》文件顯示,蚌埠市司法局對律所出具律所函新增3條工作規范。
文件要求,律所應通過安徽省司法行政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出具律師事務所函,代理律師向公檢法等辦案部門出示的所函或會見介紹信,必須載有與案件信息相匹配的二維碼;此外,若出具所函或會見介紹信,未載有二維碼或案件信息不匹配,辦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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