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被控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遼寧省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受賄受賄主任付忠偉受賄一案。元付
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2年,忠偉被告人付忠偉先后利用擔任遼寧省審計廳副廳長、案審廳長、開庭遼寧省財政廳廳長、被控盤錦市委書記、受賄受賄沈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元付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忠偉案件處理、案審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開庭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被控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70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付忠偉的受賄受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元付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付忠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付忠偉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