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草局近日公布新調整的除名《有重要生態、科學、野豬意味社會價值的等被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葉麂、隨意壽帶等野生動物列入了新“三有”名錄,捕殺而在部分地區致害嚴重的除名野豬已被調出名錄。
據了解,野豬意味新調整的等被“三有”名錄共收錄陸生野生動物1924種。與2000年首次發布的隨意原名錄相比,新名錄在基本保留原有種類的捕殺同時,新增了700多種野生動物。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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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野豬被“除名”,中國林科院森林生態環境與自然保護研究所研究員金崑解釋說,等被野豬這個物種已不存在生存威脅,隨意很多區域種群數量過高,捕殺符合調整基本原則。
目前,全國31個省份中28個有野豬分布,其中26個省份的857個縣(市、區)存在野豬致害,對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不利影響,且這一趨勢日益嚴重。從有利于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將野豬調出名錄。
此外,果子貍等不依賴于野外資源、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有一定養殖規模的人工種群,不再列入新“三有”名錄。
新名錄對原名錄所列物種中在我國沒有自然分布的,已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且在我國已無野外種群的,以及在我國廣泛分布、種群數量較大、無滅絕風險甚至可能造成危害的等幾種情形予以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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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被調出“三有”名錄后,其獵捕管理發生變化,開展獵捕活動程序更加簡便。在野豬過度泛濫的地區,地方可以開展野豬獵捕活動,而且開展野豬獵捕活動可以不再需要申請、核發狩獵證,也不再實行限額管理。
金崑表示,將野豬調出名錄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捕殺。野豬調出名錄后,仍然要堅持保護優先的原則,嚴格遵守禁獵區域、禁獵期、禁用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以及國家槍支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另外,對于野豬獵獲物,也只能用于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嚴防濫食及非法交易獵獲物。專家介紹,野豬調出名錄后,通過以上措施,野豬種群并不會遭受毀滅性打擊。 “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仍將繼續加強對野豬及其棲息地的監測和預警,一旦發現種群數量過度下降,將再次考慮調升其保護級別,避免因過度獵殺導致這一物種進入瀕危狀態,影響到生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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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崑說,將野豬調出“三有”名錄后,按照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其造成的損失仍屬于致害補償范圍,受損群眾仍可以依法獲得補償。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張正旺說,此次“三有”名錄調整,在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的生態、科學、社會價值基礎上,充分考慮有關物種的種群變化、面臨的威脅、社會關注度等多方面因素,調整的基本原則是堅持生態優先、維護科研需要、有利于社會發展。